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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華磐安縣的“中國磐安網”上,這幾天掛出了一份官員的任前公示。
在這份《磐安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任前公示》上,公示了14名擬提拔任用的幹部。公示期爲9月20日到26日。
除了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現任職務、擬任職務以外,這份公示中多了一塊內容:財產申報情況——包括四個部分:房產、車輛、收入、投資。
浙江省委組織部相關處室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官員任職期間,將財產公佈於衆的做法,曾在寧波的慈溪施行過;但幹部任前公佈財產情況,並將之與提拔任命捆綁,磐安的做法在全省還是第一次。
拒絕公示的、隱瞞重大財產的,均建議縣委不予提拔
記者拿到了組織部門專門爲這次公示設計的《競爭性選拔對象個人有關事項申報表》,其中財產申報的內容多達7項: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公積金、稿費收入情況;房產;私家車;個人存款;單筆數額2萬元以上債權債務,及各項經營投資收入等。
如果申報人擁有房產、私家車等,都還要附上房產證、車輛登記證等複印件。
記者瞭解到,這7項內容,會在每個公示人的單位公告欄裏張貼。
而在網上向全社會公開公示的,也有四項,分別是房產、車輛、2011年收入、投資及收益。
本次擬提拔任用的14名幹部,都公開了他們的家底。
磐安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從總體情況看,公示對象個人及家庭財產與他們收入是相匹配的,在我縣處於中等收入水平,幹部羣衆是認可的,目前沒有接到羣衆舉報或反映。如果幹部羣衆有疑義,我們將按相關規定調查處理。”
根據他們的調查,在房子這個大項中,所有公示對象購房資金來源均爲公積金貸款、親戚朋友借貸等正常途徑,沒有違反限購令和參與炒房的情況。
記者追問,一旦發現問題,會有哪些處理手段。
這位負責人說:不僅在公示期間,在提拔之後,一旦查實公佈內容有問題,會做出相應處理——對拒絕申報的擬提拔人選,建議縣委不予提拔;對隱瞞重大財產的,在公示期間,建議縣委不予提拔,已提拔的,建議縣委取消其任職資格;對涉嫌違法違紀的,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任前公示各自財產,14名幹部均表現踊躍
官員任命前公示財產,磐安是怎麼想到吃這隻“螃蟹”的?
磐安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基於現有制度有所創新。
“公務員財產在一定範圍內不是祕密。”磐安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每年在副科及以上幹部隊伍中,都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填寫,其中很多項目都是對自己資產的填寫。”
今年上半年,金華市委組織部開展了“幹部監督工作創新創優”活動,磐安縣委組織部便將“試行擬提拔幹部財產公示制度”作爲創新創優項目申報了上去。
“此前,金華市委組織部已規定,所有市、縣管幹部提拔時都要向組織申報個人財產情況。而此次通過競爭性選拔產生的14名科級領導幹部大部分剛步入縣管幹部行列,爲更好接受羣衆監督,藉此機會,從他們開始實施對外公示。”磐安縣委組織部負責人總結道。
當然,磐安縣委組織部內部,也有人擔心這樣做會觸犯隱私。但這次被公示的14人均表現踊躍,“我們決心亮曬家底,給羣衆一個明白。”
“這一做法還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
“這種做法值得鼓勵,對於老百姓來說,肯定是越透明越好。”省委組織部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這在全省算是第一例,按規定,任前官員財產是要申報覈查的,但並未這樣公佈過。
“這一做法目前還只是在‘淺水區’嘗試,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磐安縣委一位領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任前財產公示制度要得到進一步發展,還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保障。
“目前財產公示對象範圍較窄,下一步要逐層次地拓展。”上述領導說,爲確保公示不流於形式,要協調相關部門建立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強化審計、調查的力度,同時加強對幹部財產公示的宣傳,提高幹部思想覺悟,形成共識。
“今後還會考慮在全市逐步推廣。”金華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