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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江彬報道:疑因被工友冤枉,五旬男子爬上百米塔吊欲輕生。昨日,荔灣區逢源路某建築工地內發生一起“跳樓”事件,警方到場與該男子交涉7個小時,最終將其勸下來。
事發地點位於荔灣區政務服務中心旁邊的建築工地。昨日早上11時,記者接報來到現場,一名男子站在一百多米高的塔吊的吊臂末端。吊臂的底部只有兩個槓桿支撐,沒有足夠的地方讓男子放腳。路人駐足圍觀,街邊停了兩輛消防車、一輛警車以及一輛救護車。“早上8時多,他就爬上去了。”有街坊如是說。
據瞭解,這名男子姓唐,52歲,原來在中山的工地打工,來廣州沒多久。據瞭解,昨日早上,唐先生接到原工地工友的電話,有人說他偷了東西。工地上一個目擊事件過程的工人說:“他身上有酒氣,還帶着一瓶白酒和煙,先爬上樓層的最高層,再順着架起來的塔吊爬到吊臂末端。”據稱,在整個過程中,唐先生顯得非常熟練及淡定。
昨天上午9時左右,消防隊員和警察趕赴現場,談判專家與其進行交涉,過程長達7個小時,其間唐先生提出兩個要求:一是要冤枉他的人賠禮道歉,二是把冤枉他的人抓起來。11時左右,該工地的老闆專門開車前往中山,接相關的兩個建築工人來廣州進行勸說。到下午3時25分,唐先生被警察用維修專用車解救下來。
(報料人羅先生,三等獎100元)
江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