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薊縣女青年欣蕊爲斂財居然唆使自己的母親和姐姐去偷超市,並在被發現後對超市員工大打出手,結果三人同被判刑。
1988年出生的欣蕊自幼不愛學習,僅有小學學歷,但頭腦靈活,鬼主意多。今年3月22日,她唆使母親陳某到薊縣邦均鎮一家超市盜竊,自己則在店外接應。陳某進入超市盜竊皮鞋一雙、棉服一件,並將贓物穿在身上。陳某在欲離開超市時被工作人員於某等人發現。陳某被迫脫下所盜皮鞋逃到超市門外,但被於某拽住並讓其脫下棉服。陳某爲了逃跑用手將於某左手抓傷。在外等候的欣蕊也對於某大打出手,後與陳某逃離現場。兩天後,欣蕊又唆使姐姐欣荷到該超市盜竊。欣荷盜竊女式上衣一件,被超市工作人員抓住,在其拒絕脫下所盜上衣,並強行擺脫工作人員的控制慾離開時,欣蕊再一次出手相“助”,用金屬臂力器對超市工作人員進行威脅、毆打。
法院審理認爲,母女三人均觸犯了法律。其中,欣蕊教唆他人實施盜竊,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母和姐姐受人教唆參與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使用暴力程度較輕,系從犯,依法可以減輕處罰。綜上,判處欣蕊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欣荷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人各被並處罰金2000元。(文中人物均爲化名)(記者 高立紅 通訊員 史慶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