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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市民在熱線中關注的熱點問題,市政公路管理部門負責人一一做出解答。
問:既然免費,爲什麼還要實行領卡和刷卡?
答:針對行駛高速公路的全部車輛(包括免費範圍內的小型客車)繼續執行“入口領卡,出口收卡”的管理辦法,是交通運輸部提出的明確要求。主要考慮以下三點:
一是通過收發卡這一過程,可以實現對免費車輛的管理。包括合理控制免費小型客車在專用通道內的通行速度,避免因車輛高速行駛,發生車輛間剮蹭或者與收費站船島等設施發生碰撞。同時,爲避免出現收費車輛出口無卡情況的發生,我們考慮繼續執行收發卡管理;二是通過收發通行卡,可有效掌握相關通行數據信息。通過對信息的彙總分析,可以爲我們今後進一步完善應急保暢工作提供有力的數據依據;三是針對全部通行車輛繼續執行“入口領卡,出口收卡”的管理辦法,對公安部門追蹤可疑車輛通行軌跡提供直接的證據信息。
問:10月7日24時之前已到達收費站排隊的車輛,但未能在24時前駛出的如何收費?是否有相應的措施?
答:只要車輛通過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超過了規定免費時間(10月7日24時),就要正常繳納通行費。建議車主當預計不能在免費時間段內駛出高速時,可採取先就近下高速,免除大部分通行費後,再上高速的方式,減少通行費支出。
問:免費期間出現高速公路封閉或嚴重堵塞,導致車輛被困晚於10月7日24時駛出的,費用如何計算?
答:當高速公路遇惡劣天氣或事故時,考慮到車輛通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門可能會對高速公路入口採取封閉舉措。當惡劣天氣影響逐漸消失或事故處理完畢後,交警部門將第一時間開啓收費站放行車輛,但如果出口時間超過了規定免費時間(10月7日24時),仍需正常繳納通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