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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合肥市殘聯公佈了最新出臺的《合肥高等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殘疾家庭學生資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瞭解,與此前的政策相比,合肥市還將家庭貧困的殘疾人子女也納入了救助範圍。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可儘快向原戶籍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貧困殘疾人子女也可享受救助
按照《辦法》,凡各類依法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殘疾大學生和殘疾家庭大學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殘疾畢業生(含自考生)和殘疾家庭畢業生(含自考生)均可申請該項資助。殘疾家庭學生是指家庭中父母一方或雙方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的學生。
“具體來說,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三個基本條件,一是入學前學生戶籍爲本市學生,二是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三是本人或父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工作人員介紹。
記者注意到,與我省日前出臺的相關政策相比,《辦法》還將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子女也納入了救助對象。
兩類對象資助標準有所不同
資助標準方面,《辦法》規定,根據兩類資助對象的學歷、院校性質,分類予以救助。
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大學生資助標準爲,全日制在校殘疾大學生(含大專生、本科生)每人每學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學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殘疾畢業學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後按照大專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同等學歷只資助一次;已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學考試)大專、本科學歷後繼續高一級學歷深造並取得學歷證書的再一次性資助1000元。
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資助標準爲,屬於全日制在校大學生的,給予一次性資助,大專生2000元、專升本1000元、本科生3000元、研究生以上4000元;屬於成人高等教育畢業學生(含自考生)的,在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後按照大專生1500元、本科生2500元和研究生以上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同等學歷只資助一次。大學生自身是殘疾人且其父(或母)一方或雙方也是殘疾人的,只能享受一項資助。
即日起可提出申請
工作人員提醒,《辦法》自即日起施行,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可儘快向原戶籍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身份證;戶口簿;最低生活保障證或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證或當年新錄取的《入學通知書》,或當年新取得的國家承認學歷的院校頒發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學費發票;本人身份證開戶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縣(市、區)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殘聯提供的複覈名單一次性將各級資助款打入受助學生賬戶,申請人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