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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由客觀指標和主觀指標兩部分構成。客觀指標體系稱為『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在指標設置上,具體包含兩級指標,其中,一級指標按『就業和收入、教育和文化、醫療衛生和健康、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公用設施、社會安全、社會服務、權益保障、人居環境』十個方面設置,下設二級指標49個,包括共同指標44個,類別指標(地區獨有指標)5個。
主觀指標部分名稱為『廣東群眾幸福感測評指標體系』,主要是反映群眾對幸福廣東建設實現程度的感受,具體設置一個『對個人幸福程度總體評價』的總指標,一級指標設置『個人發展、生活質量、精神生活、社會環境、社會公平、政府服務、生態環境』七個方面,下設二級指標35個。
(夏楊整理)
夏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