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浙江省磐安縣對14名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實行了任前財產公示,公示期未結束就引起了國內衆多媒體的關注。
一是幹部主動“申報”財產。爲突出財產公示的真實性,幹部申報必須通過四個“複雜”環節,即:個人申報、單位審覈、組織複審、羣衆監審。並進行爲期一週的公示,公示期間,設立舉報電話,發揮羣衆的監督、審查作用。
二是網絡公開“亮曬”家底。此次公開有三個特點:1、公示範圍寬廣。不僅僅在政府辦公系統內網上,而且在磐安對外門戶網站上向全社會公開公示。2、公示細到家底全透明。網絡公示內容除了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現任職務、擬任職務以外,還包括房產、車輛、收入、投資等四個部分。除此之外,在本單位公示的內容還要包括:配偶、子女從業(就讀)情況;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收入情況;家庭成員的房產、私家車和存款及單筆數額2萬元以上債權債務,及各項經營投資收入等。若申報人擁有房產等,除註明來源外,還要附上房產合同等複印件。據瞭解,目前有關部門尚未接到羣衆舉報或反映。
三是財產公示與職務任前公示“捆綁”同步開展。不僅在公示期間,在提拔之後,一旦查實公佈內容有問題,會做出相應處理——對拒絕申報的擬提拔人選,建議縣委不予提拔;對隱瞞重大財產的,在公示期間,建議縣委不予提拔,已提拔的,建議縣委取消其任職資格;對涉嫌違法違紀的,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據瞭解,下一步,磐安縣還將把任前財產公示與在職領導幹部財產公示相結合,給羣衆一個“明白”,給幹部一個“清白”。
(據浙江省磐安縣紀委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