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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盧金增通訊員王自廣)“人民監督員的檢查和監督,使我們的同步錄音錄像工作有了很大提升。”近日,山東省郯城縣檢察院技術科科長孫學利談起該院推行的人民監督員月查制度時對記者說。
爲保障自偵案件全程錄音錄像工作的規範進行,該院在今年推出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駐地人民監督員月查制度,即每月月底邀請人民監督員查看設置在偵查指揮中心、控制中心、審訊室、詢問室、心理測試室、查賬室、醫務室等處的同步錄音錄像技術保障設備是否正常運轉。根據辦案工作區內自偵幹警和技術人員的工作日誌,逐一查看同步錄音錄像的申請審批、訊問場景、全程時段、室溫條件,以及操作人員資質等是否符合高檢院的規定,同時對同步錄音錄像資料的封貼封面、技術防僞、登記歸檔、庭審調用等工作流程進行全面檢查,以保證整項工作規範嚴謹、不出紕漏。
今年2月,人民監督員在月查時指出,該院同步錄製的畫面不顯示溫溼度全景狀態,雖然辦案工作區設置了溫溼度顯示器,但是溫溼度狀態卻不能在同步錄製的畫面中疊加顯示,希望檢察院能解決這個問題。根據人民監督員的建議,他們及時到上海等地購置了可以在錄製畫面底部同時顯示溫溼度狀態的同錄設備,確保工作規範化。
“今年以來,我院辦理的20多件自偵案件不僅全部實施了同步錄音錄像覆蓋,而且全部接受了人民監督員的檢查監督。現在我們的這項工作已經成爲全省的亮點,成績的取得與人民監督員的監督分不開。”該院副檢察長韓鑫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