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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侯硯用人單位和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並沒有讓職工保留一份,這符合規定嗎?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時限也是截至年底嗎?用人單位必須安排雙休嗎?昨日,記者採訪了市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中心,盤點了三季度以來百姓最關心的人力社保問題。
法定節假日加班
應給予300%加班費
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諮詢成爲今年三季度的熱點。據介紹,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普遍關心的問題集中在,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安排勞動者休息1天。同時,工資必須按月發放。用人單位要依法按月爲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此外,對於加班時間的問題,按照規定,每週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加班分延長工作時間、週六週日安排工作、法定節假日工作三種情況,分別給予150%、補休或200%、300%的加班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符合支付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文本”
單位職工各執一份
今年以來,許多職工撥打12333服務熱線反映,用人單位雖然按照規定與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並沒有讓職工保留一份。有的只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由單位保管;有的簽訂兩份勞動合同,也都由單位保管。對於此方面的問題是否有政策規定應當由職工保管一份勞動合同?
據介紹,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城鄉居民醫療費
報銷時限有規定
城鄉醫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許多參保患者諮詢,部分醫院遇特殊情況,如網絡故障未實現聯網結算,個人全額墊付醫療費用後,參保人員申請報銷的時限是否有規定?
據介紹,城鄉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在待遇享受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於特殊原因未能在本待遇享受期內申報報銷的,報銷時限截至待遇享受期滿後三個月(以家庭和行政村爲單位參保的申報截止日期爲次年3月31日;以學校、托幼機構爲單位參保的申報截止日期爲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