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針對近期納稅諮詢熱點進行解答。
有納稅諮詢提出,日常生活中發生的房屋交換是否繳納契稅呢?
納稅服務司介紹,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稅款。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徵契稅。新華社記者何雨欣侯雪靜(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