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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許琛報道:今年6月25日,本版曾通過《違章建築卡住50億元項目20年》(見右上圖)報道了海珠橋邊一處黃金旺地因違建導致開工無期。最近,隨著廣州市中院的一紙判決書,藝景園的清場事項終於塵埃落定,不過眾多的小檔口租戶卻找不到地方退定金了。
據了解,就在海珠橋腳下的藝景園精品園,是一個小型的走鬼市場。記者翻閱規劃材料發現,藝景園所在的這片土地是原五仙門電廠所在地。早在1992年,香港某地產集團就通過政府招商引資拿到該項目的開發權,擬在此投資50億建設大型商業中心。就在該地產集團的拆遷手續尚未完成之時原地塊地主—————廣東電科院通過招商引資將這片土地出租給了藝園貿易有限公司。於是,一個小小的違章建築,竟令一個50億的項目無法動工,而且一拖就是20年。藝景園公司在無租賃手續、無正當營業執照、無消防安全設施的情況下,繼續將違章建築租賃他人,每月收入高達300多萬元。
記者了解到,自2008年行政部門對藝園公司違法建設認定並決定拆除時起,至今已逾四年。在2011年9月13日,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越秀分局,對該片土地的所有人———電科院發了告知書,對廣州市藝園貿易有限公司擅自建立商業使用的建築物,作出了責令限期自行拆除的行政處罰。在其逾期未履行責令後,又相繼在2011年10月對其違章建築,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和強制拆除違法建設的措施。至同年年底,該局更是對其發布強制拆除的通知書。
今年6月份本報報道出街前,藝景園公司仍在大拉橫幅標明是『全市最平』的檔鋪,附上電話招徠租戶。租戶李先生就是當時租下藝景園檔口的,他告訴記者,當時藝景園公司告訴他,『檔口可以租,但那是違章建築,不合法的,你要租的話,出事我們不管。』
據了解,廣州中院2012年8月14日以(2012)穗中法民五終字第1762號終審判決,維持一審解除藝園公司《承包合同》的判決。9月27日,廣州中院以(2012)穗中法行終字第963號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對藝園公司違建的認定,並作出了對藝園公司違建強制拆除的決定。
回訪
租戶退定金不知該找誰
昨日,記者再次來到這個位於一德東路的違建批發市場———藝景園精品園,市場內各種小精品店比肩而立,各家商鋪用小桌子擺攤延伸店鋪面積,使原本狹小的過道更顯擁擠,稍有三五個過客,就得側身擠過。在破舊的建築裡,不少店家打出了清場降價的牌子,在一片混亂中招徠生意。一個檔主小劉說,他簽了一年合同,現在經營不到半年就要被拆了,自己不但沒賺錢,還虧了,希望今明兩天能把手上壓的貨清理掉。
而在精品園門口,已然張貼了一張『關於拆除藝景園違章建築』的通告,明確地提出強制拆除的最後期限是10月10日。記者調查得知,藝景園精品園總共有110家檔口,大多檔口仍對清場抱著觀望的態度,他們最大的懮慮則是如何退定金的問題。『眼看就要拆遷了,但和我們簽訂合同的藝景園公司卻是不見蹤影,當初租檔口的時候多給了兩個月租金,足足有一萬多元,這筆錢不知道誰來給。找不到對口的人,我們要是一走,檔口和定金就都打水漂了。』經營一家婚慶精品的檔主陳先生說。
經營一家塑料花擺件的姚先生兩口子則顯得非常憤怒,他告訴記者,他們是今年6月份纔租下了這個檔口,除了兩個月的定金,還一次性付了半年的租金,這下纔三個月,就要趕人了。姚先生兩口子說什麼也要把幾萬塊的定金拿回來。姚先生懮心忡忡地說:『藝景園公司當時只和我們簽訂了承諾書,不肯和我們簽訂租賃合同,現在也不知道這份承諾書是否能有法律效力,能否為我們討回血汗錢。』
回應
退定金須經公證處確定
盡管藝景園精品園早已被認定為違章建築,但拆遷在即,眾多小本生意租戶的定金終須落實。
對此,人民街道辦事處盧副主任告訴記者,目前街道按照張貼的拆除公告要求,對110個租戶進行摸查和登記,在完成登記程序後,將於10月10日對藝景園精品園進行圍閉拆除,圍閉時間也有可能提前到10月9日。至於如何退定,盧副主任說,由於原承租方藝景園公司不願意承擔拆除事項,政府目前已經通過第三方墊付定金的方式,解決了這個問題。但凡登記的租戶都需要通過程序,街道目前請來了司法所和市公證處,只要租賃憑證通過司法確定和公證的租戶都可以順利退定。但一些租戶因為租賃時間過長,合同早已不知所終,仍希望能出示復印件或相關資料。至於已經多月未交納租金的租戶,原則上不予以退定。
許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