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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重慶10月10日專電重慶一女子花600元買了一份假離婚判決書,就認爲已經離婚了,隨後又與他人結婚,近日被重慶市長壽區法院以重婚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經審理查明,1995年韓某在打工過程中認識了重慶市涪陵區的尹某,隨後兩人未婚同居,並於第二年6月生下一個女兒,2000年3月,兩人登記結婚。婚後,韓某與尹某到福建廈門打工,期間兩人經常爲生活瑣事爭吵。2008年7月,韓某回到重慶市長壽區家中,讓父親爲自己辦理與尹某的離婚手續。
隨後,韓某的父親在爲韓某辦理離婚手續途中聽說辦理離婚手續很麻煩,便花600元錢買了一份假離婚判決書。回家後,韓某的父親將買假離婚判決書一事告訴了韓某,韓某認爲已經花錢,有了判決書,就算是與尹某離婚了,並電話通知了在外打工的尹某,尹某聽後沒當成一回事,繼續在外打工。2010年2月20日,韓某持虛假的離婚判決書與另一男子李某辦理了結婚登記。
2012年3月,尹某從外地打工回到重慶,發現韓某已經和他人結婚了,便到公安機關報了案。韓某得知自己犯了重婚罪,後悔不已,並立即趕回家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