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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
陳伯再次致電稱“打架是不對,但未向人認錯”
本報訊(記者周浩傑、肖桂來)昨日,“老伯與小夥在地鐵互毆”事件中的一方陳伯再次致電本報。陳伯表示,他並沒說打人是不對的,而是說打架是不對的。他稱,是打架而不是打人,兩者並不一樣。陳伯稱,當時是互相毆打,是對方先說要打架,而不是他打人。陳伯在電話中表示,他至今沒有向吳家輝認錯,也沒有向任何人認錯。他從電視新聞中看到吳先生已經向他致歉。對於事件對廣州社會的影響,陳伯表示,錯與不錯是一回事,與認錯並不一樣。
對於陳伯的這樣“執着”,不少市民表示遺憾。張先生是廣州某高校的退休教授,今年已80多歲。他致電本報稱,對於廣州地鐵發生的老伯與小夥子互毆一事,他深感痛心,這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對廣州的城市形象帶來了不小損失,一方面當事雙方可以和解,同時也希望他們向廣州市民道歉,以消除此事給廣州城市形象帶來的傷害。
“網友@甲蟻丙丁”在微博上評論,“古語有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認錯並不丟人,知恥而後勇。我認爲雙方不單要互相認錯,還應向整個廣州認錯,因爲他們的行爲給廣州的文明形象造成了損害,需要大家花很大的努力才能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