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問
讀者:新規對駕考內容進行了增減,調整後的考試內容有哪些?
解答:科目二中,123號令對大中型客貨車增設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溼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調整後,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變爲“訓練、考試均爲16項”。
123號令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一是簡化了小型汽車樁考考試線路,改爲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二是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調整後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爲“訓練和考試均爲5項”,即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5個項目。
科目三中,123號令實施後,科目三考試分爲兩個項目,在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還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考試。第一部分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項目增加到16項,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小型汽車,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