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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長沙10月12日電記者阮佔江通訊員鄒輝爲提升執行效率,湖南省長沙縣人民法院率先推出“執行警務化”模式,通過執行局與法警隊合署辦公增強執行的強制性,同時推行“分段集約執行”機制,使得執行工作更加高效、公開、透明。
“法警隊伍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層面十分狹小,戰鬥力未被充分發揮。”長沙縣法院執行局局長肖強告訴記者,早在數年前,該院就實行了執行局與法警隊合署辦公的工作模式,大膽將警力用於對抗性較強的執行工作領域。
2011年4月開始,長沙縣法院又推出了“分段集約執行”機制,對執行立案、財產調查、財產控制、財產處分、執行結案等不同執行階段進行跟蹤管理,將執行實施權與執行裁判權從組織結構上完全分離,獨立行使,分段管理。
據長沙縣法院院長耿明生介紹,一年多來,長沙縣法院執行結案數較以往同期增加30%,執行信訪明顯減少,執結時間平均縮短3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