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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麗娜)相聲演員楊松在央視春晚小品中的表演曾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前天上午,他因涉嫌詐騙100萬元在大興法院受審。
楊松曾在2010年春節聯歡晚會上,和著名演員馮鞏合作小品《不能讓他走》在業內小有名氣。
楊松被檢方指控涉嫌詐騙。公訴人稱,去年3月,楊松以可幫助溫某的女兒到解放軍藝術學院上學爲名,騙取溫某70萬元。去年9月,通過中間人的介紹,楊松在大興區黃村鎮等處,以幫助董某女兒到北京電影學院上學爲名,騙取董某30萬元。
據悉,溫某曾向楊松催問事件進展,楊松稱軍藝10月份才錄取新生,但後來溫某再給楊松打電話便一直聯繫不上,溫某隨即報警。案發後,楊松將30萬元退還董某。今年1月份,楊松被抓獲歸案。
庭審中,面對法官的詢問楊松始終聲音洪亮。楊松認可檢方的指控,他辯稱,他當時認識很多人,有一些朋友和同學可以打招呼問問,但一直都沒承諾能辦成。他說,第一筆70萬元的指控,是此前他因拍MTV借對方的,“辦學的事是他找的我,並不是我找的他,我沒和他說過需要多少錢”,是對方說如果能辦成給孩子入學這個錢就不要了,活動經費可以從這裏拿。“我不懂法,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判我違法了,那我就來承擔。”楊松說。
公訴人向法院建議對楊松判處有期徒刑12年到14年,並處罰金。楊松請求法庭對其從輕判決,“讓我早日回到社會上用我的勞動來補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庭後面對記者的採訪,楊松說,“我真是上夠了鏡頭,又不是拍我表演,別問了!”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