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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訊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受理由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溫州鑫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某集資詐騙案,該案是溫州市目前爲止涉案金額最多的集資詐騙案,達6億多元。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5月8日,瑞安人林某同他人在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財富中心608室設立溫州鑫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該公司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擅自從事期貨業務。從2008年開始,林某打着爲銀行拉存款、替上市公司充資、炒期貨、打新股等旗號,用確保本金無風險和高額利息作爲誘餌,騙取李某等61人共計人民幣6億多元,而這些錢實際則用來滿足其炒期貨、歸還前期集資款本金和利息的需要,林某至今無力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