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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書林通訊員王建廈)中秋國慶節日期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阜康市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放棄節假日休息時間,8天長假清理執行積案16件,執結標的額30.4萬元。
該院不斷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決定從9月初開始至年底,開展3個月集中執行會戰,通過集中執行實現“無執行積案法院”目標。這次集中執行以“八類”案件爲重點,集中執行一批“骨頭案”和“釘子案”,包括拖欠勞動報酬和農民工工資案件;拖欠贍養費、撫養費和撫育費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涉及黨政機關、村委會等特殊主體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涉訴信訪以及有條件執行但被執行人故意規避執行的案件。
集中執行會戰伊始,該院首先組織人力摸排梳理未執案件底數,對列入集中執行的案件,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定包案領導、定承辦法官、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確保任務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強制措施,窮盡一切執行手段,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講求聯動執行,堅持上下聯動,主動爭取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和政協民主監督;堅持左右聯動,加強與金融、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堅持內部聯動,全院立案、審判、執行、法警、信訪等工作形成合力。
自9月初開展集中執行會戰以來,截至10月8日,該院共執結積案115件,執結標的額4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