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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家樂老闆請人到重慶市黑山谷景區遊玩,沒想到路上卻發生了車禍,讓一人落下殘疾。傷殘者張曉芳將農家樂老闆以及事故車司機告上法庭,索賠各項費用共計11.9萬元。在法庭上,老闆夫婦否認組織大家旅遊,駕駛員則表示願意賠償傷者。近日,法院一審判令駕駛員賠償張曉芳各項損失6.4萬元,老闆夫婦在賠償總額的20%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011年5月,農家樂老闆陳林夫婦包下一輛小客車,將張曉芳等6人送到黑山谷去旅遊,陳林夫婦因有事沒能一同前往。前往景區途中,由於司機王強操作不當,車輛發生側翻,張曉芳等人均被送往醫院救治,後經鑑定,張曉芳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事後,她將陳林夫婦與王強都告上了法庭,索賠損失。
陳林夫婦在庭上表示,他們並沒有組織旅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求。而司機王強表示,事發後他已墊付了3000元,並同意依法賠償。
法院經審理查明,事發後警方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強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法院認爲,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王強在車輛駕駛過程中,操作不當,導致張曉芳受傷,行爲存在過錯。而陳林夫婦作爲本次活動的組織者,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並無過錯,但由於陳林夫婦沒有安排專門從事長途運輸的車輛搭乘張曉芳等人出遊,而是選擇不具備長途運輸資質的王強來進行運輸,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最後,法院一審判決王強賠償張曉芳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費等共計6.4萬元,判決陳林夫婦在賠償總額的20%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雙方均沒有提出上訴。
(付迪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