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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胡良光)車主報廢、更新舊的小車,如果由於名字或身份證號有變,無法申領新車上牌的更新指標,可到廣園中路338號二樓辦證大廳辦理申請信息變更業務,通過後將可申領,無需搖號或競價。這是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指標辦獲悉的。
廣州中小客車指標分爲增量指標(搖號或競價獲得)、更新指標(轉移、報廢車輛獲得)和其他指標等。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試行辦法》規定,已在廣州市註冊登記的中小客車以及使用增量指標登記的中小客車,在2012年7月1日後首次轉移、報廢的,車輛原所有人可以申領一次更新指標。更新指標只用於排氣量不超過更新前車輛排氣量的中小客車辦理上牌。
廣州市指標辦指出,單位和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時,其申請信息必須與車管部門的數據信息相符,系統方可生成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在實際操作中,單位申請人由於名稱變更或組織機構代碼變更、個人申請人由於名字變更或身份證件號碼變更後,未及時對名下車輛登記信息進行相應變更,從而導致無法申領更新指標。
對此,市指標辦已正式啓動“更新指標申請信息變更”業務。申請人在網上自助辦理或在窗口申請受理更新指標時,系統提示“您填報的資料與車管部門登記的不一致,需要人工審覈”等字樣,即表示需要申請人辦理“更新指標申請信息變更”業務。
申請人應到指定業務辦理窗口(廣園中路338號二樓辦證大廳“中小客車業務辦理”專窗),領取更新指標申請信息變更表(一式兩聯),或網上下載申請表式樣自行打印兩份,按要求填寫全部信息。個人申請人在申請表上簽名,並提供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單位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並提供機構編制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或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工作人員在系統中進行人工審覈,確認無誤後由窗口指定授權人員爲申請人作更新指標申請信息變更確認操作,現場辦結該項業務,並把申請表第二聯交申請人留存。信息準確變更後,申請人可申請更新指標,爲車輛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