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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詐騙被判緩刑的瀋陽婦女徐某,時隔三年重操舊業,繼續當“婚托兒”騙取老年人錢財。10月12日,記者從瀋河區人民法院獲悉,徐某重操舊業竟是爲了給兒子交學費。
拿走見面錢
徵婚富婆關機後沒影了
今年85歲的孫大爺,喪偶,離退休後獨自一人生活,一直想找個老伴照料自己的生活起居。去年6月29日,孫大爺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徵婚廣告,對方要找一個“身體健康、有家庭責任感的好大哥落戶,共度幸福後半生,有孩可投資助商並解決你家所有困難,85歲以下城鄉貧富不限。”孫大爺感覺對方條件挺好,便撥通了對方的電話。對方稱自己叫“張麗華”,今年65歲,是部隊退休人員,每個月退休金9100元,自己喪偶獨居一處幾百平米的大房子,名下還有一個木門廠,現僱人代爲經營。
7月5日,孫大爺在瀋河區朝陽街環路車站見到了對方。雙方見完面後,彼此感覺都挺滿意,同意繼續交往。隨後,女方向孫大爺要走了100元,說是徵婚廣告登記費。女方臨走前告訴孫大爺,“你明天多帶點錢,跟我到我家去見見家人。”7月6日10時許,孫大爺再次來到中街與對方相見。剛一見面,女方便問帶錢了沒,孫大爺說帶了。“你把錢給我,我給你買東西,一會兒去我家見我家人。”孫大爺信以爲真,將7500元現金直接給了對方。
女方走時告訴孫大爺,“你等我電話,我告訴你什麼時候再過來到我家去。”孫大爺便回家去等信兒。兩天過去了,孫大爺見還沒接到對方的電話,開始懷疑可能自己上當受騙了。孫大爺再次撥打對方所留下的兩個手機號,結果發現全部都關機了。於是,孫大爺來到了瀋河公安分局中街派出所報了案。7月14日13時許,孫大爺又打通了對方的電話,再次相約在老地方見面,民警一舉將女方抓獲。
女騙子落網
被害老人還在苦苦地等
經審,這名女子姓徐,今年49歲,有詐騙前科。得到法律寬恕的徐某並沒有悔改,從2011年2月開始,徐某又故計重施繼續行騙。經審,徐某以虛構身份“張麗華”、“劉麗娜”,稱自己是部隊退休人員、家中200多平方米房產和木材廠等事實,在報紙上刊登徵婚廣告,專門選擇七八十歲的老年人爲侵害對象,以要見面費、給家人購買物品等理由騙取錢財。
就在孫大爺聯繫不上徐某的這段時間裏,徐某並沒有消失,而是一直沒閒着,仍在繼續行騙。7月11日,徐某騙取李大爺100元見面費。7月13日,徐某先從王大爺手中騙取3500元后,下午又從孫大爺手中騙走了100元見面費。就在其落網的當天上午,徐某還從劉大爺手中騙取了400元錢財。然而,直到徐某落網了,還有許多老人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仍在苦苦等着徐某的電話。
給兒交學費
她重操舊業當“婚托兒”騙錢
落網後,徐某將自己重操舊業的原因歸結於“因爲家裏的孩子要上大學需要用錢”。原來,幾年前,徐某和丈夫離了婚。後來,丈夫去世了,未成年的兒子一直同她一起生活。2011年,徐某的兒子考上瀋陽一所大學。經審,警方查明,徐某先後從孫大爺等9名老人手中騙走錢財共計31920元。
徐某說,這些騙來的錢財除了給兒子交學費外,剩餘的給自己交養老保險和生活消費。瀋河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爲,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多次騙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已構成詐騙罪。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次犯罪,且實施詐騙犯罪的對象系老年人,應酌情從重處罰。
近日,瀋河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法院對徐某的緩刑處罰,判徐某犯詐騙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