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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港到內陸腹地,天津建立了21個內陸無水港,在帶動口岸發展的同時,極大地拉動了腹地經濟。
2004年10月,天津市與河北省簽訂了《津冀口岸快速轉關合作備忘錄》,由此拉開了無水港建設的序幕。
2005年4月,天津與腹地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同簽訂了《跨區域口岸合作天津議定書》,建立起口岸合作的長效機制。
2005年11月,天津市政府與國家海關總署等各方就加強合作進一步達成共識,在完善合作機制、推進內地無水港建設等方面取得一致意見。
2007年7月,天津與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簽署了《北方地區大通關建設協作備忘錄》、《建設內陸無水港合作意向書》等一系列合作協議,爲順利有效推進無水港建設奠定了工作基礎。
2011年,來自北京、河北、湖南、寧夏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在天津共同簽署了《2011年合作建設無水港天津共識》,提出進一步發揮無水港在區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無水港運營效益,打造大通關協作信息平臺,建立各地口岸部門溝通協商機制,推動國家政策落實。這份共識爲天津蓬勃發展的“無水港”指明瞭方向,也注入了一針加速發展的興奮劑。
截至2011年底,天津港在北京的朝陽和平谷、山西侯馬、山東德州、河南鄭州、河北石家莊、內蒙古的包頭和二連浩特、寧夏的惠農和銀川等地陸續建設了21家內陸無水港。向內陸延伸港口功能,與腹地共享自身優勢,天津打好服務牌,力促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天津口岸地處渤海最西端,服務天津市及中國華北、西北、東北等區域,具有獨特的區位優勢和典型的區域合作特點。天津口岸與內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七成以上過貨量、五成以上貿易額來自中西部地區。
通過建設無水港,內陸地區真正擁有了自己的出海通道。無水港通關模式,改變了內地貨物在口岸申報通關或異地轉關兩次申報的傳統做法,在無水港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減少了環節,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無水港運行數據表明:無水港物流運行時間,中部地區縮短了1—2天,西部地區縮短了3—4天,綜合物流成本下降20%以上。
“十二五”期間,天津將不斷擴展無水港服務輻射功能,到“十二五”末,天津無水港吞吐量將達到100萬標準箱,真正形成一條延伸到內陸腹地的“黃金水道”。無水港的建立,實現了陸港功能的互爲延伸,進一步提升了濱海新區的服務輻射和帶動作用,有效服務和支持了區域經濟的發展。隨着無水港的陸續建立和網絡的完善以及港口功能、電子口岸功能和保稅區功能的進一步完備,天津港的服務功能將得到擴大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