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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杯老酒下肚,翟某失去常性,騎電瓶車一通亂撞之後,又脫光上衣阻攔路人,毆打過路老太,並對上前勸阻的熱心市民拳腳相加。昨天,楊浦區法院判處醉酒鬧事的肇事人翟某有期徒刑1年。
今年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已過而立之年的男青年翟某飲酒後駕駛電瓶車由西向東行至楊浦區杭州路、松潘路附近。一路上,他撞翻熟食攤,掀翻路邊老人的棋盤,推倒賣菜女子的三輪車。在衆人的一片驚呼聲中,翟某還不肯罷手,將車停在杭州路三星路路口,脫光上衣,阻止來往羣衆通行。這時,一位年過七旬的老太路過,翟某上前抓住老人衣服推搡並連扇老人耳光。一旁的李先生上前勸阻,翟某聞言不但沒有收斂,反而對李先生拳打腳踢。5分鐘後,民警接警前來,將鬧事者帶回派出所。
當晚9時許的測試顯示,翟某呼氣酒精含量值爲144毫克/100毫升。而經司法鑑定,遭翟某毆打的老人和李先生均因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翟某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
楊浦區法院審理該案後認爲,翟某酒後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已構成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