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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無“陪駕”就上高速公路的實習司機,公安交管部門將進行檢查抽查,將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近期,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引發廣大市民熱議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對新規定的誤解和疑惑。對此,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專門針對網上討論的一些熱點問題作出瞭解答。
據瞭解,針對闖紅燈扣6分、遮擋號牌扣12分過於嚴格的說法,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因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而誤闖紅燈”等特殊情況,交管部門將按照執法程序進行覈實和糾正,如果確實因爲前車遮擋信號燈導致後車誤闖紅燈,或是司機爲了緊急運送病人等特殊情況闖了紅燈,除了通過法制員審覈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糾正外,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情況屬實可免罰。
此外,對於有的車輛遇上雨天,泥水濺到車牌上,這樣的情況就不算故意遮擋號牌。有的車輛遭遇車禍,車牌被撞壞,未來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車在號牌處貼上“百年好合”等字樣,或安裝個性化裝飾遮擋了號牌的字母、數字等,就算故意遮擋號牌行爲。
針對實習駕駛員能否上高速以及高速陪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問題,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定明確駕駛人在實習期內可以駕車上高速公路,但設置了限制條件,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對於無“陪駕”就上高速公路的實習司機,公安交管部門將進行檢查抽查。在實習期內違規駕車上高速公路的駕駛人,將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陪同人員指使、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對陪同人員要根據其過錯嚴重程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
而對於酒後駕車等老問題,新規定中明確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此外,如果酒後駕駛營運車輛,則5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則10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