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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政府16日推出出境旅行新措施,從2013年1月14日起,居住在古巴本土的古巴人前往國外旅行將不必申請“出境許可”,也不用出具目的地國親屬的“邀請函”。
古巴官方媒體報道說:“在維護主權的條件下,古巴政府決定取消前往國外旅行要申請出境許可的要求,並同時廢止出具目的地國親屬邀請函的做法。”
目前,居住在本土的古巴人前往國外旅行需申請出境許可並出具目的地國親屬的邀請函。報道說,從2013年1月14日起,古巴人出境只需出示有效護照和目的地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古巴政府還規定,因私事前往國外旅行的古巴公民在國外的停留期限將從11個月延長至24個月,從出境之日開始計算。如果超期不歸,可到古巴駐外使領館申請延長停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