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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讓孤兒健康成長,天津採取多元化保障措施,維護孤兒的生存權與發展權。昨天,天津市民政局社會福利事業管理處負責人趙金亮介紹:全市現有孤兒總數爲1097人,無論是社會散居的孤兒,還是兒童福利機構中集中供養的孤兒,從今年1月開始,最低養育標準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40元,均已發放到位。
確保孤兒基本生活不低於天津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在全市現有的1097名孤兒中,社會散居孤兒(生活在親屬家庭中的孤兒)人數爲381人,集中供養孤兒(生活在兒童福利機構的孤兒)人數爲716人。天津以維護孤兒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爲宗旨,實現生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學有所教、壯有所用的目標,對孤兒基本生活、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做了明確保障規定;同時將機構集中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今年初,天津在民政部規定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100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600元基礎上,統一提高至1440元每人每月。天津還要依據城鄉生活水平、兒童成長需要,建立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孤兒基本生活不低於天津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同時還規定社會散居孤兒生活費標準,仍隨城鄉低保標準上調而調整,即還按照高於城市低保標準的200%覈定,並享受低保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兒童福利院增設功能設施
爲進一步改善集中供養孤兒的撫育環境,天津在兒童福利院5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牀位設置150張的原址附近,選址建兒童福利院分院。昨天,記者獲悉,分院增添了符合兒童特點和身心需要的圖書室、學習室、電腦室、多媒體教室,還依據在院孩子殘疾狀況嚴重、殘疾種類複雜、殘疾比例高的現狀,配備了康復訓練室、特殊教育室、語訓室、感統教育室、水療室等功能設施。這些設施不僅改善了院內孤殘孩子的學習、生活、醫療、康復和教育環境,還推動了天津兒童福利機構由單純養育型向科學養育、康復訓練、特殊教育、技能培訓等多功能型撫育模式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