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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天津日報記者蘇曉梅)日前,國務院正式批覆了《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區劃》)。《區劃》中明確,至2020年,本市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控制在0.92萬公頃以內。
根據批覆,到2020年,本市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控制在0.92萬公頃以內,海水養殖功能區面積不少於0.6萬公頃,海洋保護區面積不低於1萬公頃,保留區面積比例不低於5%,整治修復海岸線長度不少於50公里,整治受損河口和海域面積不少於0.5萬公頃,管轄海域海水水質達到二類標準、海洋沉積物和海洋生物質量達到一類標準的區域面積確保在1/3以上,直排海工業企業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的污水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圍填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活動得到合理控制,漁民生產生活和現代化漁業發展得到保障,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批覆強調,《區劃》是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一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區劃》範圍、海岸線和海洋功能區類型的,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報國務院批准。編制各類產業規劃涉及海域使用的,應當符合《區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