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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林曉瓊通訊員/何悅)爲幫助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和減輕通關成本,促進外貿穩定增長,清遠海關結合清遠地區實際,將“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的適用範圍從原來僅適用於A類以上企業,擴大到一年內無走私違規記錄、資信良好的B類生產型出口企業,爲企業貨物進出口帶來了便利。
“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是指符合海關規定條件、守法水平較高的企業,進出口貨物時可直接在企業所在地海關(屬地海關)辦理貨物申報、徵稅手續,在貨物實際進出境地海關(口岸海關)辦理貨物查驗、放行手續的一種通關模式。該通關模式報關手續分別在兩地完成,企業無須再辦理轉關申報、覈銷手續,較常規模式下的1-2個工作日而言,無需查驗的貨物有的甚至30分鐘即可完成通關。同時,相比轉關貨物監管而言,無須使用海關監管運輸工具,有效節省運輸費用。爲讓更多的企業享受“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的通關便利,海關將擴大其適用範圍,從原來僅適用於A類以上企業擴大到一年內無走私違規記錄、資信良好的B類生產型出口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