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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未抄表,欠費被“斷氣”》追蹤?
南方日報訊(記者/湯凱鋒實習生/朱成方)面對“飛來”的8556元燃氣賬單,二手業主何女士很無奈。昨天,本報的報道引起市民廣泛探討。昨天下午,廣州市燃氣集團方表示,公司將不會切斷何女士家的燃氣,不過要敦促何女士及時補充辦理申報開通手續。至於8556多元燃氣費該誰負的問題,各方表示希望儘快找到一手業主進行協商。
昨天上午,廣州燃氣集團派工作人員來到何女士家,經檢查後發現,何女士家的熱水器確實打不着,“屋子裏面的通氣閥門被人給關了。”
廣州燃氣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燃氣公司一般不會對單戶業主進行“斷氣”處理,“只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纔會停止供氣。”他補充說,遇到一般的欠費問題,公司通常通過督促用戶繳費的方式來解決,“切斷供氣是很繁瑣的過程,不可能說斷就斷的。”不過,該負責人也表示,他們將敦促現在的業主儘快補辦申報開通手續。
爲何燃氣表十年未抄?燃氣集團經過調查表示,何女士家所在的荔港南灣D15棟集體點火時間爲2002年12月,由於2106房的燃氣沒有辦理過任何驗收手續,屬於待用狀態、非燃氣集團註冊使用戶,因此一直沒有抄表。
就10年欠下的燃氣費問題,昨天,各方均沒有找到原來的業主,索賠無門。何女士希望燃氣集團能夠經過調查,收取她入住2年間的燃氣使用費用,而不是讓她承擔全部費用。“我願意按照2107房兩年來的燃氣使用量來結算,但決不能把全部的使用量算到我身上。”
而燃氣集團表示,希望何女士儘快和一手業主進行聯繫協商。燃氣公司也將積極配合何女士,對用氣情況進行調查。燃氣公司方面稱,如果前業主賴賬,他們將可能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一手業主的相關責任。
同時,燃氣公司方面提醒,二手業主在買房時要注意清查燃氣使用情況,並希望所有業主要在開通註冊後再使用燃氣,杜絕違規私自點火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