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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趙燕華報道:截至今日,《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結束對公衆徵求意見,據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統計,超過半數公衆反饋的意見認爲“18287元的人均年收入線太低”,住保辦將綜合考慮政府保障能力,研究是否需要調整這一“准入線”。而在昨日住保辦召開的公租房政策專題研討會上,再有專家呼籲將大學生納入公租房保障對象,建議增加單身公寓戶型標準。
昨日上午,市保障辦召開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專題研討會,廣州市房地產協會副會長曹志偉建議,增加大學生畢業落戶廣州。他在微博中表示,有穩定工作的新增就業人員,可以安排入住單身公寓,且無需年滿30週歲。這樣有利於吸引年輕人才,同時方便大學生擁有獨立戶口,而不用掛靠單位集體戶口或人才市場。
按照《辦法》規定,政府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主要爲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與目前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涵蓋了廉租住房保障對象,重點保障“底線民生”,並實現應保盡保。另外,單身人士申請公租房,需年滿30週歲。
據瞭解,2011年11月到2012年3月,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統計局進行了保障性住房調查與需求分析,在調查的五類人中,新入職大學生也被納入其中。此外,將大學畢業生納入公租房覆蓋範圍的相關政策,在國內部分省市如杭州、武漢、四川、遼寧等都已經陸續推出並實施。
廣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琳也支持將大學生納入保障對象範圍。而在近日《辦法》徵集意見時,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未來部分大學畢業生及農民工都可能被納入公租房覆蓋範圍。
曹志偉還建議增加建築面積18㎡-22㎡的獨立單身公寓。“因爲目前除了工業區建設人均5㎡的集體宿舍形式的公租房外,全部都是家庭式的成套公租房,面積60㎡以下,以40㎡爲主。”
專家:租金補貼標準應再增加三檔
此外,在租金補貼的標準上,曹志偉建議,在現有三檔基礎上再增加三檔,即:第四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18287元,低於或等於2011年廣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線34300元的60%,即20580元,補貼公租房租金標準×0.5;第五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20580元,低於或等於2011年廣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線34300元的70%,即24010元,補貼公租房租金標準×0.4;第六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24010元,低於或等於2011年廣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線34300元的80%,即27440元,補貼公租房租金標準×0.3。
曹志偉解釋,以第六檔2011年廣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線34300×80%=27400元爲例,相當於每月可支配收入2287元,“將位於2287元線以下的住房困難戶納入保障範圍內也不算過分,何況公租房租金也只是補貼30%。因此,有必要將公租房的保障線隨着反映城市居民收入水平變化的每年廣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線變動而變動。”
趙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