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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王小姐因與男友發生感情糾葛要跳河輕生,男友馮某爲救王小姐不幸溺水身亡。事後,馮某父母將王小姐告上法院。通州法院近日經審理認爲,王小姐作爲受益人應當對二位老人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最終,法院判決王小姐給予馮某父母6萬元。
馮某父母向法院起訴稱,他們的兒子馮某和女子王某是通過網絡相識的。父母因不同意二人確立戀愛關係,便讓兒子去和王某說清楚。後來王某在通惠河岸邊落水,馮某爲救王某溺水而亡。
事發後,兩位老人曾多次要求王某給些補償,但是獲救的王某卻一直推卸責任,沒有給予兩位老人一分錢。於是,馮某的父母將王某訴至通州法院,索賠12萬元。
該案在通州法院開庭審理時,雖經法院合法傳喚,但是獲救的王某卻始終不肯露面。
經通州法院查明,死者馮某與被告王某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吵,情急之下,王某縱身跳入通惠河中,馮某爲救人也跳入河中。最終馮某將王某推上岸邊,王某獲救,馮某卻因體力不支被河水奪去了生命。
法院經審理認爲,雖然王某對於馮某的意外身亡並不存在過錯,但綜合考慮到馮某的去世給其父母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作爲受益人的王某應當對二位老人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
據此,法院判決女子王某給付馮某父母經濟補償人民幣6萬元。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