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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1日,南寧市政府出臺《南寧市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就其中部分具體內容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南寧市(含6縣6城區)戶籍政策進一步改革,其中最具震撼力的,就是打破城鄉戶籍堅冰,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方式,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居民戶口簿及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戶別”欄不再加注“農業戶口”或者“非農業戶口”,統稱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者“集體戶”。新戶籍政策有什麼新的變化和特點?它對我們今後的生活會產生什麼影響?請聽記者為你道來。
【焦點一】“農業戶口”將成歷史名詞
●戶口遷移實行准入制,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
新的戶籍政策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通過購買、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含銀行按揭的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單位集體宿捨及親屬住所。取消按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區分城鄉戶口的登記方式,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按照在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的戶口為常住戶口。
【解讀】居民戶口如何實施?
自《規定》實施之日起,新制發的居民戶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記表中不再加注戶口性質,也就是說居民戶口簿及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戶別”欄不再加注“農業戶口”或者“非農業戶口”,統稱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者“集體戶”。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後,居民要求更換居民戶口簿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給予更換。
[第一類房屋所有權人]通過合法途徑以購買、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公民,可憑房屋所有權證申請辦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與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親屬的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對在南寧市已購有商品住房且已入住,但尚未取得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屬證書而申請入戶的上述人員,可憑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合同備案證明、購房全額發票、契稅繳納憑據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房屋所有權人出售房屋後,其本人及戶內成員的戶籍關系應當遷出。
[第二類機關工作人員]駐南寧市的中央、廣西直屬和南寧市市(區)屬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經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並服務滿2年以上,且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辦理其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該市居民戶口登記。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聘用的專職工作人員,可參照上述條件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第三類農村居民]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廣西區內戶籍的農村居民,在南寧市務工經商4年以上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以上的,可到該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獲得南寧市市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自治區戶籍的優秀農民工,本人及其配偶、與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可不受居住時間限制,自治區以外戶籍的優秀農民工,其本人可以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第四類親屬關系]兩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另一方可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年滿55周歲的男性、年滿50周歲的女性,不受身邊有無子女條件的限制可將戶口遷至其具有南寧市戶口的子女處;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的南寧市戶籍居民,身邊無子女的,非南寧市戶籍的一名子女及其配偶、子女可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焦點二】廣泛吸納天下英纔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均可落戶
●特殊人纔、特殊技能人員可落戶
新的戶籍政策規定,凡具備南寧市調動、錄用、聘用、招收人員及接收畢業生落戶准入條件的均可辦理戶口遷入。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隨遷條件的,戶口可遷入南寧市。
凡考取南寧市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入學時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由學校統一造冊,報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備案,畢業落實就業單位後,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工作的,根據本人意願,戶口可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
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南寧市就業的,可以憑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畢業證書、畢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用人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還沒落實就業單位的原戶口在南寧市的畢業生,可以憑畢業證書、畢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回家庭所在地辦理居民戶口登記。
【解讀】人纔引進應符合啥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各類專業人纔,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憑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書或者資格證書的審核證明,可以辦理其本人的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學歷的人員及國家計劃內的中專畢業生,被南寧市用人單位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有2年以上聘用(招用)勞動合同,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憑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書或者資格證書的審核證明辦理其本人的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3.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認定,屬南寧市發展所需的特殊人纔、特殊技能人員,在該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辦理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與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親屬的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焦點三】鼓勵企業來邕投資
●按實際投資金額標准入戶或按實際納稅額標准入戶
投資入戶作為鼓勵投資的措施之一,在南寧市實施以來,對解決企業的後顧之懮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新的戶籍政策繼續保留南寧市投資入戶政策,並根據投資額和納稅額對投資人規定了不同的入戶標准。比如,新的戶籍政策中,有這樣一條規定:在南寧市投資生產型企業(含高新技術、支柱產業、新興產業以及其他工業等企業),實際投資固定資產額達到10萬元,自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經營滿1年,並在南寧市居住滿1年的,投資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該市居民戶口登記。投資額每增加10萬元,可為本企業1名專業人員辦理該市居民戶口登記。
【解讀】投資入戶手續如何辦理?
申請人憑工商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和近期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或稅務部門的納稅額確認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其落戶地為企業注冊所在地。
【特別規定】非婚生子女憑證明入戶
記者了解到,對於非南寧市戶籍的居民所持戶口遷移證件已過期的,符合國家現行遷移政策的,可以在南寧市經常居住地辦理該市居民戶口登記;不符合政策的,戶籍管理部門將動員其返回原遷出地辦理登記。遺失戶口遷移證件的,證件簽發地戶口登記機關應按原證件內容予以補發。
對於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子女入戶問題,新的戶籍政策明確規定,經所在地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憑《出生醫學證明》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可隨其父親或者母親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在現實中,曾有一些南寧市戶籍居民因長期外出、農村婦女出嫁等原因被注銷戶口的情況發生,新的戶籍政策規定,這些人員如果在外出地未登記戶口,並願意將戶口留在原戶口所在地的,經原戶口登記機關核實,應予恢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