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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之鑑
劉全,是大慶市龍南地區一家單位的聘用司機,今年25歲。今年3月,一個偶然的機會,劉全在電視上看到有人通過買彩票獲得了幾千萬元獎金後,也決定試試運氣。第二天,他花2元錢買了1注雙色球彩票。開獎的日子,劉全拿着彩票來到彩票站,賣票員告訴他中了10元錢。他聽了,竟高興得在原地蹦了起來。這期間,劉全也中過一些小獎,但都被他用來繼續購買彩票了。
隨着購買彩票的錢數加大,劉全的工資開始入不敷出了。他開始向同事和朋友借了20多萬元,這些錢,全部被他買了彩票。慢慢地,周圍的同事和朋友都借遍了,買彩票的“癮頭兒”上來時,劉全根本控制不住自己。怎麼辦呢?他把主意打到單位的頭上。
在短短2個月時間內,他利用開車送單位財會人員到銀行辦理業務的機會,“自學”了財會業務,並在財務人員不經意時,向自己朋友的賬戶,一共轉入了50萬元。這50萬元的違法所得,竟然都被他買了彩票。目前,犯罪嫌疑人劉全已被大慶市警方刑拘。 (風信子)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