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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記者林潔
高校招生性別歧視的爭議還在延續:10月15日,教育部郵件回復北京眾澤婦女法律中心稱,三類特殊專業可以確定男女比例招生,並指出個別專業教育資源有限、招生數量有限,且社會需求有一定的性別均衡要求,如果不限制男女比例,會實質上影響教育的效果和社會效益。
10月17日,曾剃光頭抗議教育部限招女生的『光頭姐』李麥子再次向教育部遞交信息公開申請,請教育部進一步公開:在2012年高考招生中,教育部批准了哪些高校的哪些專業,基於性別平衡的需求提高男生分數線,從而增加女生的錄取比例以保障在男生多的專業中女性的受教育機會?
教育部回應
三類專業可限招女生
今年7月有媒體報道,多所高校提前批招生存在分性別劃投檔的情況,而且女生分數線明顯高於男生。針對公益人士呂頻要求教育部公開所批准的限制性別錄取的高校名單,教育部8月24日以『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的理由予以回復,申請者不滿回復已經提起行政復議。
公益機構北京眾澤婦女法律中心(原北大婦女法律服務中心)於8月27日再次申請信息公開:請教育部進一步對外公開明確『什麼是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少數學校的部分專業』是指哪些學校的哪些專業?
教育部在回復中稱:『根據一些特殊行業職業特點和教育資源配置現實情況,在不違反《高等教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原則的條件下,目前三種類型特殊專業允許高校確定男女比例招生(如下)。
法律人士解析
無合法理由的限招
構成性別歧視
北京眾澤婦女法律中心認為,教育部針對問題作出了一定的回復,相比之前的回復有進步,值得肯定;但教育部未列明其批准的高校,只說可以從網站查閱,那是否可以理解為該網站上公布的所有包含性別限制的招生簡章都是教育部批准的?如果是,批准的依據到底是什麼?如果沒有讓公眾信服的理由,單方針對女性提高入學門檻則構成性別歧視;而教育部卻未意識到該問題中突顯的性別歧視的本質,中心決定本周內針對該回復給教育部發一封建議信。
曾發表聲明為考生提供法律援助的黃溢智律師指出,中國加入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締約國在各社會領域包括教育領域中實行針對婦女的限制性區別對待,高考招生中的性別限制屬於國家應該消除的歧視性做法。我國《教育法》第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黃溢智認為,教育部考慮性別平衡對相關專業進行性別限制的動機可以理解,但該限制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不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光頭姐再問
教育部可曾限招男生?
今年8月30日,李麥子曾和三名女生一起剃光頭,用『光頭』這一意象表達對教育部回應的不滿,認為教育部回應等於『零』,希望教育部能進一步『亮』出哪些特殊專業可以提高女生錄取標准及其依據。而從教育部的此次回復中,李麥子發現教育部列明的這三類專業均是通過提高女生分數線來提高男生的錄取比例,但對男生佔優勢的專業,教育部是否也限制男女比例呢?『教育公平不應該針對男女生采用雙重標准!』李麥子說道。
於是,她決定再次向教育部遞交信息公開申請。10月17日,李麥子在郵寄給教育部的信息公開申請中寫道:請貴部進一步公開:在2012年高考招生中,貴部批准了哪些高校的哪些專業,基於性別平衡的需求提高男生分數線,從而增加女生的錄取比例以保障在男生多的專業中女性的受教育機會?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教育部應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回復。
三類可限招女生的專業
1.與特定職業要求緊密相關,且職業對男女比例有要求的專業,如軍事、國防、公共安全類專業;
2.從保護女性的角度,適當限制女性報考,如航海、采礦等專業;
3.個別專業教育資源有限、招生數量有限,且社會需求有一定的性別均衡要求的專業,如果不限制男女比例,則可能產生嚴重的男女比例失衡,會實質上影響教育的效果和社會效益,有的還會影響國家相關部門的需要,包括:部分非通用語種專業、播音主持專業等。
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