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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筆350萬元的拆遷款,原本感情親厚的一家人如今卻形同陌路。昨天下午,朝陽法院法官來到民航醫院,給在這裡住院的楊老太送去了100多萬的執行款。可楊老太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因為這是母子親情的代價。法官希望借此案件提醒子女們,在家庭利益再分配的問題上不要過多留戀物質,也要上心孝道。
案情聚焦
兒媳領走了拆遷款
楊老太有一個兒子和一個閨女。以前,楊老太和老伴在朝陽區高碑店鄉有一塊宅基地。2009年趕上拆遷,這塊地共得拆遷款350萬元。因老兩口行動不便,楊老太便委托兒媳婦辦理了拆遷領款手續。
2009年6月,兒媳婦領走了350萬拆遷款,但只將其中的108萬給了楊老太。昨天在病床上楊老太告訴記者,她原來心裡盤算著,想用150萬給他們老兩口重新買套房,剩下200萬兒女一人一半,可大部分錢都給兒媳佔了。老兩口幾次要錢無果,只能到法院打官司。
法院認為,宅基地是屬於這老兩口的,不論最後怎麼分拆遷款,都應該先把錢還給老人。於是,老人先通過法院判決要回了全部拆遷款。之後,兒子、兒媳又提起訴訟要細分這筆錢。
經法院判決最終確認,350萬拆遷款中,有89萬歸兒子兒媳,剩下的錢都應歸還老人。但兒媳並未依判決支付餘款。於是老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其返還餘款153萬元。
今年3月,楊老太的老伴去世了。法院調查發現,兒媳領取拆遷款後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商業保險,金額100萬元,但尚未到保險合同理賠期限,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大額財產可供執行。
經法院調解,楊老太和兒媳達成和解協議,由兒媳到保險公司辦理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手續,並將全部保險款支付給楊老太,楊老太則放棄其餘債權。
近日,保險公司將103萬元保險款直接匯入了法院賬戶。
老人哭訴
『跟自己兒子打官司,贏了也是輸了』
71歲的楊老太因患骨結核,下半身動不了,她剛剛換了後背的四根骨頭、加了個鋼板,正在民航醫院住院。昨天,執行法官拿了一張支票去醫院,就是給行動不便的楊老太送這筆錢的。楊老太看見法官連說謝謝:『為我這事你們沒少跑。等我有一天能站起來了,我一定親自到法院感謝你們。』
『我不好意思啊,跟自己兒子打官司,贏了也是輸了,我特別不想走到這一步。』昨天,楊老太躺在床上一邊說話一邊抹淚兒。她跟法官說,她這回住院,兒子、兒媳就來看過一次,還是她因為想兒子了,主動打的電話。
『我是實在沒辦法,他們都有房,我的房子被拆了,我想畢竟是兒子,他們給我的錢夠買房就行,可是他們不這麼想。』楊老太要買的拆遷安置房,交款日期就到10月20日,過了日子就買不了了。
據楊老太講,以前她和兒子、兒媳的關系很好,相處二十多年從來沒吵過架,她還特別信任兒媳婦。如果不是因為這筆錢,不會發展成今天這樣。怎麼有錢了,反而成了壞事?老人想不通。『我真希望兒子、兒媳還能像以前一樣和我聊天、吃飯。』她責怪自己對於錢的打算,之前沒和孩子溝通。
『這有錢還真不如沒錢。』老人的女兒譚某也在一旁紅了眼圈。她說,以前不僅老人從未跟兒媳紅過臉,兄妹兩家還經常聚會,如今卻形同陌路。她覺得父親去世,母親住院,與家裡的不愉快都有關系。
執行法官李森告訴記者,對於這事兒媳也有說法,她認為宅基地後來建的一些房子自家都出力了,應該多拿錢。
法官提醒
委托子女領款最好立委托書
朝陽法院執行法官李森表示,隨著北京城鄉改造的進程,因拆遷款引發的家庭糾紛和訴訟越來越多。他希望借此提醒子女們,在家庭利益再分配的問題上不要過多留戀物質,也要上心孝道。
為避免日後糾紛,李森還提醒老人,委托子女領款時,最好立委托書或者找委托人。
本報記者張蕾J009程寧攝J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