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北京舉行冬季供暖的第一次天氣會商,之後還將在10月26日和11月2日再進行兩次供暖天氣會商。
現行的《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本市採暖期爲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採暖期時間。”於是有了“法定供暖”和“看天供暖”兩個說法,供暖天氣會商就是在兩個說法中找到平衡,從天氣會商結果中來確定當年冬季供熱點火時間。而看天供暖是指如果法定供暖季開始前氣溫連續5天低於5℃,供熱管理部門將及時報請政府決定提前供熱
法定供暖
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北京法定供暖時間是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已經沿用了半個多世紀,是參照了當時前蘇聯的一套測溫方法。北京熱力集團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1958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一條工業蒸氣管道——光華線破土動工,由此揭開了首都城市集中供熱的序幕。當時的蘇維埃政府把室外溫度5℃以下定義爲冬天,規定供暖期開始。我國氣象部經測算髮現11月15日前後的溫度開始低於5℃,於是這個時間便被固化下來。
供暖會商
討論是否需要看天供暖
北京市氣象局氣候中心陳大剛高級工程師告訴記者,供暖天氣會商近幾年纔開始,之前都是按照法定供暖時間供暖,供暖部門很少專門徵求氣象部門的意見,印象中也幾乎沒有因天氣原因而採取過提前供暖的措施。
至於爲何確定11月15日爲供暖開始的日子,陳大剛說,這是後來有關方面找到氣象部門,由氣象部門反推出這個時間前後,北京的日平均氣溫約在5℃上下,後來5℃成爲了“看天供暖”的一個氣溫指標。
在氣候學上,入冬的標準是指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小於或等於10℃,入冬時間從第一天開始算起。從歷史常年來看,北京的平均入冬時間在10月底或11月初,近年來入冬時間有推遲的跡象,從10月下旬推遲到了11月上旬,自2000年到2010年,僅有四年的入冬時間在10月份,其它年份的入冬時間都較晚,其中2005年和2011年都是11月13日才正式入冬。
一個是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低於5℃就“看天供暖”,一個是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低於10℃就算“入冬”,可以看到,雖然近年來入冬日有所後延,但還是先入冬後供暖,也就是說,每年到法定供暖日時,北京幾乎都已正式入冬了,有時甚至都入冬半個多月,天氣確已寒氣逼人,如果這個時候再來個降雪或大風,一些老人孩子的日子會比較難過。同樣,供暖期結束之後的幾天,若趕上“倒春寒”等極端天氣,氣溫逆勢下行,也會受寒冷之苦。因此有政協委員就提過建議,說北京每年的供暖時間應該隨着天氣的變化進行調整,而不再是固定的“一刀切”。通過徵求老百姓的意見設定一個溫度標準,只要天氣變化達到某個數量值,供暖就可以提前開始或適當延期。
看天供暖
延長一天成本增加7000萬
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在2009年到2010年的供暖季中就已經出現了,2009年10月底,因一股最強冷空氣登陸北京,北京最低氣溫驟然降至零下,市政府決定從11月1日全面供熱。次年3月中旬前後,眼看供暖季就要結束了,北京遭遇多年以來少有的“倒春寒”,供熱主管部門宣佈3月15日各大鍋爐房暫不停火,延長供暖期。
有數字顯示,延長一天供暖的成本是7000萬元,而2009年到2010年採暖季提前供暖的補貼費用達到了上億元,基本是由市級財政撥付。
雖然每年都是看天供暖,但除非是明顯的降溫天氣,多數情況下法定的供暖時間是不會變的。看天供暖只是法定供暖的補充和完善。
今年入秋以來,北京天氣總體上比較平穩,氣溫比常年偏高1℃左右,從後期來看,仍然有降雨、大風、降溫天氣,不過氣象專家表示,今年的天氣條件是否能達到提前供暖的標準,還需拭目以待。
本報記者蔡文清J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