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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洪繼宇通訊員/汕紀檢)筆者昨日獲悉,今年以來,汕尾市紀檢監察機關先後查處非法開採稀土礦“保護傘”案件4宗,端掉非法採礦點8個,23名黨員幹部因監管不力或充當“保護傘”被查處。
4宗已查處案件包括:陸豐市大安鎮石寨村毀佔林地非法開採稀土“保護傘”案、陸豐市橋衝鎮溪碧村毀壞林地非法開採稀土“保護傘”案、華僑管理區奎池村非法開採稀土“保護傘”案和陸河縣水脣鎮中和村非法開採稀土“保護傘”案。
其中,對於陸豐市大安鎮石寨村毀佔林地非法開採稀土“保護傘”一案,陸豐市紀委對負有責任的大安鎮駐村的黨委委員黃某某、分管林業工作的黨委委員林某某、分管國土工作的黨委委員李某某、協助鎮長負責林業工作的辦事員黃某某、國土所所長朱某某以及石寨村黨支部書記黃某某、村委會主任黃某某等7人進行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