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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6月23日頭版報道
羊城晚報訊記者董柳、通訊員海檢宣報道:今年6月22日下午,在廣州市海珠區江南西路鬧市區,一名男子持刀劫持一名4歲男童,『奪刀俠』挺身而出將其制服。22日,海珠區檢察院通報稱,近日,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已以被告人陳某某涉嫌綁架罪向海珠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查,被告人陳某某於2012年6月22日15時許,到廣州市海珠區江南西路與紫山大街交匯處,因出現幻聽、幻覺而產生輕生念頭,意圖通過劫持他人,讓警察將其擊斃。隨後,被告人陳某某看到被害人劉某某(未成年人)經過,遂趁其父母不備,強行將被害人劉某某抱至海珠區江南西路70號對出機動車道分隔鐵欄處,並持水果刀劫持劉某某作為人質。後來,陳某某被警方當場抓獲,被害人劉某某被解救。
經鑒定,被告人陳某某患有『待分類的精神病性障礙』,案發時處於發病期,其在本案中暫被認定為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董柳、海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