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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席貴
昨日,記者從長春市司法局獲悉,農安縣龍王鄉新民村的李某和王某是一牆之隔的鄰居。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但兩家近鄰不僅沒有和睦相處,卻成了冤家,這兩年矛盾糾紛不斷髮生。
2011年春季,李某在自家院的東側建起了豬圈養豬。開始還沒有什麼,可到了今年春天,王某發現自家的井水變渾且有異味。王某認爲李家的豬圈距自家的水井太近,整天臭氣熏天,蒼蠅肆虐,這跟到自家水井來拉屎撒尿有什麼兩樣呢?遂來到李家想討個說法,兩家一向不和的,李某的一番話更讓王某難壓心中怒火,於是這倆近鄰吵翻了天。從此,平時就有積怨的倆鄰居的“戰爭”更是進一步“升級”,鬧得整個村子不得安寧,就連李某、王某兩家的幾歲小孩都受到心靈傷害,心裏深深地埋下了怨恨的種子。
爲了解決這個問題,王某想到了司法所並請求調解。司法所工作人員先後多次來到雙方家裏,瞭解情況,講解法律知識,調解糾紛,並對李某進行法律知識宣傳。
通過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多次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使雙方當事人最終相互諒解達成調解協議,李某自願出資800元給王家重新打井。昔日倆冤家化干戈爲玉帛,從此友好相處了。
今年10月份,司法所工作人員到該村開展法制宣傳時,又專門到倆家進行回訪,看到倆鄰居已能和睦相處。李某、王某非常感謝的說:“是司法所的同志幫助我們解決了實際問題,使我們倆家恢復了往日兄弟般的關係,真是太感謝司法所的同志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