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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三更,90後少女在牀上安睡,滿身酒氣的男子踹門闖入欲施暴,幸好女子父母及時趕到,一陣亂棍將男子趕跑。近日,這名強姦未遂的男子被湖裏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夜半醉歸輾轉反側
阿慶(化名)是廈門翔安人,曾因盜竊、詐騙等罪行被判處刑罰。今年以來,他住在縣後社的一棟出租房的4樓。沒多久,他就發現樓上住着一個面容姣好的少女。
今年5月1日凌晨,阿慶和朋友一起出去喝酒,半夜兩點醉醺醺回到家裏。躺在牀上,阿慶輾轉反側,難以入睡。突然,一個倩影浮現在了他的腦海裏,這個倩影就是樓上那個女孩。於是,阿慶藉着酒勁,東倒西歪地來到了5樓,叩響了少女的門。
假稱房東實則施暴
樓上的少女名叫小婷(化名),今年還不到20歲。她告訴警方,當天自己聽到一名男子敲門並自稱是房東。但小婷覺得他的聲音不太像房東,就不開門,害怕得打電話給父親。
小婷的父親住在隔壁一棟樓,接到電話後,他聯繫了房東,房東說根本沒有過去小婷那邊。小婷父親就衝向了小婷的房間。
小婷父親趕到時,只見一名渾身酒氣的男子一手捂着小婷的嘴,一手在脫她的衣服,衣冠不整的小婷竭力反抗。小婷的父親立刻把男子拉走,小婷的媽媽手裏抄了一把木棍,打那名男子,男子落荒而逃。
畏罪自首稱是錯認
小婷哭着說:“他用力踹門衝了進來,我大叫,他一手捂住我的嘴,說我再叫我就弄死我。”一手便開始脫小婷的衣服。幸好父親趕到,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5月3日,酒醒後,後悔不已的阿慶來到派出所自首。阿慶說自己是把小婷誤當成自己情人了。但法官並沒有找到相關證據證明該男子之前有一名情人居住在那裏。
湖裏法院認爲,被告人在實施強姦時,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酌情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