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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口基金與全國老齡辦於22日舉辦論壇。調研顯示,截至2010年,我國以養老金作爲主要收入來源的老年人只有24.1%,與2000年相比增長4.5%,而40.7%老人依然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同時,城鄉差異巨大,城市中,有66.3%的老年人主要依靠離退休養老金生活,而在農村,依靠養老金作爲主要收入來源的老年人僅爲4.6%。(據10月23日《新京報》報道)
這是一組頗有耐人尋味的數據。儘管我們以養老金作爲主要收入來源的老年人只有24.1%,遠低於世界一般水平,但與10年前相比,這個比例還提高了4.5%。專家對此的解讀是:這10年我國社會保障體制發展迅速,因此依靠養老金和低保生活的老年人比例大幅上升。可換個角度來看,這豈不又恰恰表明我們的社會保障基礎是何其薄弱,要走的路還有很長?
明顯偏低的24.1%比例,其實還掩蓋了巨大的城鄉差距。具體來講,城市中有66.3%的老年人主要依靠退休養老金生活,而在農村,依靠養老金生活的老年人只佔4.6%。換言之,也許在城市,這個比例已經接近了養老保障相對發達國家的水平,而農村的養老保障差距,何其大也!問題還在於,即便拋開農村不談,城市裏的退休金能完全等同於養老金嗎?
從表面來看,老年人的退休金似乎就是養老金,但實際上,許多拿着退休金的老年人此前並沒有完全加入養老保險體系之中,現有養老保障制度也根本支撐不起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水平。城市中依靠退休金養老金生活的比例較高,更多是因爲退休金而不是養老金。
都說養兒防老是個舊觀念,但很顯然,當社會養老保障並不足以支撐起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時,只有依靠子女。而當這種依賴被轉嫁到子女之外的家庭成員之中,就一定飽含着一例例辛酸的個案緣由。如果養老金充裕,哪個老年人想依靠子女抑或其他家庭成員養老呢?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城鄉養老制度的現狀和困境其實是一樣的,那就是養老金水平還不足以維持老年人的獨立生活。
不必否認,近年來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大大提升,基本上人人都已經享受社會保障建設的成果,無論城鄉。但事實上,遠低於國際水平的依靠養老金生活比例也在提醒我們,養老保障更需要質量與規模並重。尤其是在當下社會保障建設已經基本實現全覆蓋的情況下,更需要強調質量和水平的提升,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相對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