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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蒙古公安廳消息稱,自本月下旬,申請在內蒙古地區“永久居留權”的“老外”會在30日內得到答覆,而此前的時限是6個月。此次“提速”意在引進人才、促進內蒙古經濟建設。
內蒙古公安廳23日公佈的《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關於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稱,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外籍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公安機關將會在30日內受理、審覈相關申請材料。一旦獲准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籍人士即可享有中國法律規定的基本民事權利和義務。
凡是納入2008年12月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制定的《關於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意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外籍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皆可提出申請。
對尚不具備《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條件的待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其外籍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內蒙古公安廳將根據公安部《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工作規範》,給予辦理2至5年“多次往返簽證”或“居留許可證”。
此外,對願意放棄外國國籍而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待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其外籍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內蒙古公安機關將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優先受理。
因人才嚴重短缺,內蒙古從2010年開始實施“草原英才”工程,計劃利用5年時間,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新人才100名左右,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業人才400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