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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失憶的木某直到被帶進公安局,才知道自己用碎玻璃扎死了堂弟。今天上午,木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一中院受審。
10點半,木某被帶上法庭。由於木某是少數民族,只能聽懂很少的普通話,法庭專門爲其配了翻譯。
2012年5月27日8時許,木某在昌平區一工地宿舍內,酒後與29歲的堂弟發生口角,後持碎啤酒瓶扎刺堂弟胸部致其死亡。
在法庭上,木某承認了公訴機關的全部指控。木某說,發生慘劇主要是因爲喝了酒。案發前一天的晚飯時,木某就與堂弟喝了酒。第二天早上一起牀,他們又接着喝。木某表示,在酒後他全部失憶,對於發生了什麼事情都不記得了。木某隻記得自己被帶到公安局後,警察稱他用碎酒瓶扎死了自己的堂弟。
庭審過程中,木某始終面無表情。法官與公訴人的發言都由翻譯轉達給木某,木某再將自己的意見告訴給翻譯,由翻譯傳達給法庭。
在講完與堂弟之前關係一直不錯後,木某閉上眼,擡頭深深地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