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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將被限制買房、住星級賓館、旅遊度假等
內江東興區法院首次對被執行人集中發出“限制高消費令”,涉及30件執行案件。
目前“限高令”已經發出,如果當事人不自覺執行,法院將曝光當事人信息。
“老賴”住豪宅、開寶馬,有錢不還,現在要付出代價了。昨日,記者從內江市東興區法院獲悉,該院首次集中發出10張“限高令”,有10人被限制高消費,總執行標的高達662.8萬餘元,涉及30件執行案件。
這意味着,這些“老賴”不能再那麼瀟灑,在還清債務之前,他們乘坐飛機、入宿星級賓館、旅遊度假,或者子女在高收費的私立學校就讀等都會受限制,一旦違反,很可能面臨拘留等處罰。
欠債不還法院開出“限高令”
據內江市東興區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首批發出的10張“限高令”中,有9名自然人和一家企業法人,這些人有的住着豪宅,開着寶馬車,生活條件比較好,具有還款能力。但是這10人拖欠的金額總標的爲662.8萬餘元,涉及30件執行案件,其中最大一筆拖欠金額爲152.4萬元,最小一筆拖欠金額爲25萬元。
該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這10人對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採取東推西躲、拒不配合的態度,有的人拖欠金額時間長達3年。
限制消費限制買房住店旅遊
據瞭解,東興區法院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首次對執行人集中發出“限制高消費令”。
如果不還款,將限制被執行人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限制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限制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限制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限制旅遊、度假;限制他們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爲。
聯動制裁高消費可拘留罰款
據瞭解,東興區法院將聯合金融、公安、工商、房地產管理、民航等單位,對當事人在信貸、車輛登記審驗、出入邊境、工商註冊登記、房地產登記等方面予以嚴格限制和聯動制裁。
法院執行局的負責人說,目前通知已經發出,如果這些人不自覺執行,下一步法院將會把“老賴”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通過媒體曝光。
如果被執行人(單位)未經法院批准進行上述高消費的,法院將按照法規,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效果
當事人賣車還錢
李某是內江市東興區人,他做生意賺錢後,開上了寶馬車,在成都買上了20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他在做生意的過程中,向他人借款4次,共一百多萬。但是他東躲西藏,不還錢給他人,當事人遂向法院起訴後,並申請執行。
當得知法院要發出“限高令”之後,李某主動聯繫法院,賣掉自己的寶馬車,將部分欠款還清,並承諾所有欠款將在年底全部還清。何璧杉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