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王春通訊員吳娟爲牟取非法利益,浙江省麗水龍泉市八都鎮一農民鄒某竟然購買遊戲機開設賭場,獲利16629元。近日,龍泉市人民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龍泉市公安局認定,鄒某從浙江省義烏市等地購進的歡天喜地連線遊戲機等均系具有賭博功能的賭博機。鄒某的行爲不是簡單的無證經營電子遊戲娛樂場所,而是已經構成開設賭場罪的違法犯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