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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遙圖
本報訊(記者徐軼汝)站在被告席上的小藝,哭成了淚人。昨天,她因盜刷顧客百聯OK卡獲利1020元,被普陀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法官提醒市民,使用類似的消費卡時,一定要注意保管好卡的密碼,盡量自己輸密碼,不要假手他人。 26歲的小藝來自河南,案發前在普陀區一家藥房當收銀員。小藝說,今年6月的時候,一個無意中的操作失誤,讓她發現了『生財之道』。那天,她為一位顧客結賬,對方使用的是百聯的OK積點卡,卡密碼已經刮開。顧客把卡交給小藝,讓她代為輸入密碼,完成付款。結果在交還卡的時候,卡上的條形碼又被收銀機器誤掃了一遍。當時不覺得有什麼,等顧客走了,小藝的腦海裡突然浮現出了她剛剛幫顧客輸的那串密碼,她意識到,自己完全可以在不知不覺中把卡內的積點盜刷掉。
於是,財迷心竅的小藝在今年7月11日、15日、17日,趁3名被害人持積點卡在藥房購物結算時,先偷偷多刷一次卡,待顧客走了,就將剛纔操作時暗中記下的密碼輸入到收銀機器內,分別盜刷了400積點、220積點、400積點,共計1020積點,價值1020元。事後,小藝從當日收取的營業款內取走與盜刷積點對應的現金佔為己有。小藝的伎倆最終被其中一名被害人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