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方日報訊(記者/鍾偉連)鄉鎮基層素來是信訪案件的集中地,如何更好地化解基層信訪歷史積案和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在昨日上午舉行的全市信訪工作會上,《惠州市鄉鎮(街)信訪案件會診辦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正式下發,將信訪工作中心和力量向基層傾斜,規定各鄉鎮(街)每月要有1名主要領導主持召開一次信訪案件會診辦案會,商討化解歷史信訪積案和重大疑難信訪問題。
“做信訪工作應設身處地爲羣衆着想,真真正正爲羣衆解決問題。”市委書記黃業斌昨日在會上說,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應帶着深厚感情做信訪工作,要沉下身子,走村入戶,與羣衆零距離接觸,用羣衆方法解決羣衆問題。
根據《制度》,本着“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街)對本地的信訪歷史積案和突出信訪問題應落實領導包案,併成立調處工作組。
對案件辦理調處過程中,因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工作不到位而引起上訪人越級上訪,以及引發羣衆性事件等不良影響者,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