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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人民羣衆新期待 創造和諧穩定大環境
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委政法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各項部署和要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準確把握中央司法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工作原則,將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與天津實際緊密結合,堅持以維護人民利益爲根本,以促進社會和諧爲主線,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爲重點,積極探索總結實際工作中的創新經驗和典型做法,大力推進全市政法工作全面上水平。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市委政法委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協調領導小組,在進行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召開了全市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參加的專門會議,研究制訂了《關於天津市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項目分工方案》,將中央確定的關於“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加強政法經費保障”四方面共60項改革項目中,地方可以先行先試的24項改革項目進行了細化分解,確定出本市34項改革項目,並明確了13個牽頭單位具體負責改革項目的完成。
爲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2009年6月,本市召開了由全體成員單位參加的“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中期推動會”,對全市深化司法改革工作進行了部署推動,並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13個牽頭單位分別彙報了本部門司改工作的落實和進展情況。2010年9月,召開了“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交流推動會”,總結部署了本市司法改革工作,市政法部門分別在會上進行了工作交流。
2010年11月,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督查組對本市貫徹落實中央文件和關於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對偵查活動檢查監督等10個方面改革項目落實情況進行了督查。2011年8月,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督查組對全市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推進量刑規範化改革全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通知》和“兩高三部”《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關於加強協調配合積極推進量刑規範化改革的通知》的實施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兩次督查活動中,中央督查組對本市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三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政法部門緊緊圍繞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着力解決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問題,不斷推出改革新舉措,以改革的實際成效積極迴應人民羣衆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市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進展順利,中央部署改革項目和本市確定的34項改革項目已於2011年底前完成,並結合本市實際,出臺實施各項改革制度措施113項。全市政法系統執法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強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得到進一步貫徹落實,“大調解”工作成效顯著,“陽光司法”活動不斷深化,政法隊伍整體素質和幹警公正執法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政法部門經費保障水平得到進一步加強,爲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提供了堅強可靠的司法保障。(天津政法報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