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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法官深入實地對信訪案件進行就地公開聽證。
和睦相處勸勉書;息訪告知書;調解建議書;司法建議書。——這是四川省廣元市兩級法院針對社會矛盾糾紛化解開出的四劑處方。自2009年全面實行上述『四書』三年多來,全市法院共調解結案32220件,其中10380件案件當事人在開庭前及庭審中主動申請撤回起訴。案件的調解率逐年遞增13個百分點,信訪案件逐年均遞減17%,全市無新增信訪案件;八成司法建議促成了當地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出臺和改進舉措的提出,使政府管理更加規范和高效。
和睦相處勸勉書:
消火、息紛
『一年官司十年仇,更何況我們是兩代人扯了幾十年的官司。1988年我父親承包的這塊地,四周都與張家承包土地相鄰,我們耕種這塊地時,必須得從張家的土地上經過,由於兩家關系本就不怎麼好,張家不要我們從他家的土地上經過,村社、鎮等各級部門多次調解都沒得到解決,兩家人見面不是惡語相向,便是大打出手。唉!二十年了,為了這事,郁悶啊!』——說起這事,旺蒼縣農民陳強一臉的愁容。
『2010年3月,我們將張某起訴到旺蒼縣人民法院,法官深入實地察看了地形,走訪了處理過此糾紛的相關人員、知情群眾後給我們雙方各自發了一份《和睦相處勸勉書》,在這份勸勉書中不僅將糾紛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深入講解,還給我們講明了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後來,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與張家人進行溝通,張家人也早就不想延續這場曠日持久、對雙方都沒有好處的紛爭了,我們彼此之間釋然了,二十多年的糾紛終於解決了。』說到這,陳強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微笑。
廣元兩級法院針對農村當地群眾、村、社乾部頭疼的諸如鄰裡之間打架斗毆、山林、土地等糾紛,通過發放《和睦相處勸勉書》對群眾進行心理引導,激活當事人心中的真、善、美,使當事人的不良情緒得以抑制消減,甚至轉化為互相理解與體諒,最終理智地對待糾紛。使道德思想、法律意識直達群眾內心,取得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年來,廣元兩級法院針對婚姻家庭、贍養糾紛等案件對2589名當事人發送了《和睦相處勸勉書》,其中有980件案件的當事人在開庭前及庭審中主動要求法院主持調解或申請撤回起訴。
息訪告知書:
去痼、解頑
『以前我不懂法,今天看到法院發放的《息訪告知書》把老李的案子進行了一次回放,纔明白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以後我再也不盲目支持別人上訪了。』蒼溪縣一些原來支持當地李某上訪的群眾通過法院發放的《息訪告知書》全面客觀了解案件的實際情況後,為他們盲目支持上訪而深感後悔。
2011年,家住蒼溪縣的李某因修建房屋排水問題與鄰居張某發生糾紛,事後張某花去醫療費350元。其所在村委、政府為此組織雙方多次調解,均未達成調解協議。李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據雙方的過錯責任判決李某賠償張某醫療費200元。李某不服判決,認為法院故意偏袒張某並在群眾中到處游說,取得了個別不明真相的群眾的同情和支持。於是李某便上訪至今,成了令當地黨委、政府、法院頭疼的『老上訪』。
法院通過仔細閱卷認定,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而李某上訪的重要原因在於其無理的訴求得到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盲目的支持和慫恿。於是法院制作了《息訪告知書》向李某本人、當地村委、群眾進行發放,在《息訪告知書》中法院將案件過程全程『回放』,並依據法律規定結合案件事實進行深入淺出的講解。最後,李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張某支付了判決的賠償款,並表示息訴息訪。
個別不明真相的群眾,不負責任地對無理信訪當事人盲目『慫恿』和『聲援』,不僅會敗壞當地的社會風氣,起到惡劣的示范作用,更會使當地黨委、政府的息訪、維穩工作難做,成為影響當地和諧、穩定的一大隱患。針對上訪案件的上述特點,廣元兩級法院采取就地公開聽證,向當事人及轄區群眾發放《息訪告知書》,對案件進行『回放』,將法律進行釋明,積極引導信訪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使當事人越級上訪、纏訪、鬧訪沒有了市場。
三年來,廣元兩級法院通過《息訪告知書》這一有效形式和載體形成了信訪案件隨訪隨接、隨接隨化解的良好態勢。全市法院涉訴信訪總量大幅下降,『老』、『難』、『頑』信訪案件全部化解,沒有出現一例非正常進京赴省和群體性上訪。
調解建議書:
固本、清源
7月19日,拿到賠償款的廣元市利州區市民王勇真的很快樂:『能這麼快地解決問題,《調解建議書》的功勞不小啊!』
7月10日,王勇因與鄰居趙平發生糾紛起訴至利州區人民法院,後承辦法官反復研究,認為此案系鄰裡發生糾紛所致,唯有通過調解結案方能達到定分止爭、修補鄰裡情感的效果。於是法官向雙方當事人發出了《調解建議書》,說明:『王勇同志,您與鄰居趙平的糾紛,通過我們核實證據、劃分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我們認為,由於您的不冷靜,致使糾紛擴大,故您在糾紛中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同一天,被告趙平也接到了法院送給他的《調解建議書》。調解建議上,法院指出趙平應當承擔本案的主要責任。在兩份調解建議書上,法官還寫道:『因你們是鄰居,為了今後的和睦,希望你們調解。』
接到《調解建議書》的第二天,兩人來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兩人的糾紛當場得到解決。
三年來,廣元兩級法院共向1839件案件的1886名當事人發送了調解建議書,有1783件案件當事人在開庭前及庭審中主動要求法院主持調解,其中成功調解結案1421件,而這1421件案件的當事人都自動履行了調解協議,事後也都成了朋友。
司法建議書:
堵漏、培元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接到貴院的司法建議後,我局高度重視,為此我們召開專題工作會議,並就相關情況向全市地方稅務局發出了整改措施,要求規范稅收票據的編碼掛失管理,從票據源頭上預防可能發生的違法犯罪,感謝貴院對我局提出的司法建議。』
廣元中院在辦理某公務員貪污案中發現稅收票證及稅收管理工作存在疏漏,為了有效防控這一現象擴大化,及時向廣元市地方稅務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稅務機關就報廢票據管理更加嚴格化。稅務機關在收到此建議書後,迅速作出反應並向廣元中院致函表示感謝。
在案件審理中發現銀行信用卡、POS機取現管理存在的問題後,法院及時向銀行發出司法建議,督促銀行堵漏;
……
這一條條司法建議,是廣元兩級法院對社會管理中存在問題開出的『藥方』。
法院不僅針對案件本身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還對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建議『修復』和『堵漏』。如,2011年5月,廣元中院民一庭在審理涉及蘭渝鐵路廣元梅嶺關隧道掘進工程糾紛案時,了解到:梅嶺關隧道是一個高瓦斯隧道,而相應的防范措施又不到位,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於是法官及時與工地負責人溝通,促使他們加設了通風口、排氣等設施、設備,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幾率。
2009年以來,廣元市兩級法院針對在案件審理中發現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在制度上、工作中所存在的管理漏洞,共發出138份司法建議書,督促其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進行科學管理並提出改進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議。通過法院與受司法建議單位的問題共析、措施共商、互幫互助,促進了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