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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階水價分別按基本水價的1.5倍、2倍收取
●第二、三階水費到明年1月21日之後纔開始收取
●居民生活類污水處理費階梯式計量收費同步實施
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即將付諸實施!昨日,廣州市物價局在官網掛出《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辦法》(下簡稱《辦法》),居民生活用水戶實施階梯水價將從11月21日起開始計算用水量,而按階梯水價進行繳費則將在明年1月21日之後陸續開始。
《辦法》同時規定,由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的居民生活類污水處理費與階梯式計量收費同步實施。
文/表記者劉幸
人口超4人須進行申報
公共用水不用階梯計費
《辦法》規定,用水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不需要辦理用水人口申報。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自本辦法頒布之日起15日後開始,到用水地址所屬的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管理所辦理申報手續,未辦理申報的,按用水戶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計量。
另外,有居住證的外市籍人員,以及未滿16周歲或已滿60周歲,來穗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等可不發居住證的外市籍人員,在廣州居住1個月以上(含1個月)者,也可憑相關證明申報為用水戶口。
需要注意的是,住宅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公共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攤水量不計入居民用戶階梯計費的用水量中,執行第一級水價。而對於不具備『抄表到戶』條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戶執行基本水價,暫不實行第二、三階水價。
階梯水價11月21日後的第二個抄表日執行
《辦法》明確,階梯水價基本水價已於今年5月21日隨同新水價同步實施,第二、三階水價在新水價收費標准執行6個月後的第二個抄表日期執行。
對此,廣州市自來水公司昨晚向本報解釋說,由於自來水抄表是兩月一次,因此從11月21日開始計量,階梯水量所產生的水費要到明年1月21日之後纔開始收費(見上表)。例如某家庭用戶,11月21日後的首次抄表日期為1月9日,第二次抄表日期為2013年3月9日,則將在2013年3月9日及以後抄表派發的水費通知單上按階梯水價計費。
用水人口每增1人水量基數增6立方米
階梯水價分為三級,級差為1?1.5?2。
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的,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以下的部分為第一級水量,按核定的基本水價收取水費;每戶每月用水量27立方米(含27立方米)至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的部分為第二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1.5倍收取水費;每戶每月用水量超過34立方米(不含34立方米)的部分為第三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2倍收取水費。
用水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每戶每月第一級水量基數上限增加6立方米,每戶每月第二級水量基數上、下限相應增加6立方米。
污水處理費階梯式
計量收費同步實施
《辦法》中的一個消息令人比較意外,那就是廣州居民生活類污水處理費階梯式計量收費與自來水價格階梯式計量收費同步實施,居民生活類污水階梯式水量計量與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掛鉤。
目前,廣州居民生活類污水收費0.9元/噸,行政事業類污水、工業類污水、經營服務類污水、特種行業類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分別為:1.2元/噸、1.4元/噸、1.4元/噸、2.0元/噸。
申報提醒
本市用水人口以戶口簿或身份證為有效證明,對外市用水人口以居住證或居委會、單位蓋章證明為有效證明,結合歷史繳費憑證及填寫申報表開展申報工作。具體申報手續辦理可登錄廣州市自來水公司網站(http://www.gzwatersupply.com)或撥打熱線電話96968查詢。